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建设阳光福彩的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区即开型福利彩票(以下简称“即开票”)户外销售管理工作,确保在公开公平和充分竞争的环境下择优选择管理,根据广州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的工作要求,现将公开招选即开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站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选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3年11月6日- 11月10日。
(二)公布方式:通过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发布招选我区即开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站有关信息。
(三)报名方式:携带增城区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站申请登记表及相关证明资料(见附件)到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605室)登记报名。
二、招选管理站的管理范围
本次公开招选增城区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站1个,其主要负责我区8个销售站点的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亭(荔城街挂绿广场、荔城挂绿广场绝味鸭脖店隔壁、荔城街东汇城、荔湖街万达广场、新塘镇汇太广场、新塘镇新塘广场解放北路、新塘镇邮政大楼前、新塘镇港口大道北),运营时间为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
三、管理站的职责和待遇
(一)严格遵守《广东省即开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等有关即开型彩票销售政策法规。
(二)服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和区民政局的管理,做好即开票的宣传营销、业务培工作。
(三)负责组织、聘用管理员及销售人员在所属区域内开展即开票户外销售工作。
(四)负责与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办理领票、兑奖、退票、结算等业务工作。
(五)负责配合区民政局开展销售区域治安、卫生、城市管理等方面的协调和沟通工作。
(六)负责户外销售亭的日常管理、保养、维修和安全运营等工作。
(七)负责向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缴纳承诺值保证金5万元。
(八)每月按即开票销售量获得2%配送代销费。
四、公开选择管理站
(一)管理站的基本条件
1、管理站需具有法人单位资质。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除外)。一是须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是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三是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2、管理站(即单位法人)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或广州市居住证、年满18周岁且小于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个人,且懂计算机基本操作,近五年内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和刑事处罚记录声明。
3、管理站必须具备从事配送管理业务相适应的周转金。
4、管理站须自备交通工具、配置电脑和配备无线通信网络,按规定使用即开票管理系统。
(二)管理站的评分条件
本次招选管理站以评分制的方式选择、确定得分最高的单位为本次招选的最终签约对象。评分项目共四项,总分为100分:
1.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经验分值30分。单位法人或即开票管理员具备两年以上福利彩票户外销售管理的经验得10分。未达到不得分,每增加1年加10分,以此类推,30分封顶。
2.年度最低销量承诺值分值30分。申报人需自愿填报年度最低销量承诺值(以下简称“承诺值”),年度最低销量承诺值按上一年度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额设定,2023年度我区销售额约为2300万元。本次招选承诺值2300万元得20分,每低10万元扣1分,每高100万元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可加10分。
3.硬件设备设施配备20分。设置有专用物流车辆,没有不得分(10分);有独立的物流仓库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未达到不得分(10分)。
4.其他要求20分。管理机构需要配置1-2名专职开票即管理员,管理员须具备广州市常住户口( 或广州居住证)、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高中及以上学历且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近五年内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和刑事处罚记录声明,身体健康(10分)。熟悉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知识、有具体的销售计划和思路、能应对突发状况(10分)。
五、退出机制
(一)管理办法考核。管理站出现违反《广东省即开票销售管理办法》的行为,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取消管理站资格。
(二)承诺值考核。连续两个季度的销售总额达不到销售承诺值50%的,立即终止协议。终止协议时,市福彩中心扣缴其3万元承诺值保证金。
(三)管理站因特殊情况自行退出的,要提前一个月向区民政局及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提出。
(四)管理站的接替。管理站因退出产生的空缺,由区民政局在同一招选批次未获得管理站资格的名单中选择排名靠前的法人接替,或重新组织公开招选,产生新的管理站。
六、协议签订
按评分制的方式选择、评分最高的单位为本次招选签约单位,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增城区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站服务合同》 。
附件:增城区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站申请登记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
2023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