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我区即开型福利彩票(以下简称“即开票”)户外销售工作,提高福利彩票销售量,为我区公益和福利事业做出更大的贡献,根据《广东省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管理办法》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现就公开招选即开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站公告如下:
一、招选方式
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行公开招选的方式进行。
二、招选管理站的管理范围
本次公开招选增城区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站1个,其主要工作是负责增城辖区内新增设的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亭,自2023年8月1日至2024年7月31日止的销售管理工作。
三、管理站应具备条件
(一)管理站需具有法人单位资质。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和其他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除外)。一是须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是独立拥有和使用(或授权使用)资产,承担负债,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三是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
(二)管理站(即单位法人)具有广州市常住户口或广州市居住证、年满18周岁且小于60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有高中以上学历的个人,且懂计算机基本操作,近五年内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和刑事处罚记录声明。
(三)管理站必须具备从事配送管理业务相适应的周转金。
(四)管理站须自备交通工具、配置电脑和配备无线通信网络,按规定使用即开票管理系统。
(五)即开票管理员与其所在的企业法人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与遴选的增城区民政局不存在劳动关系。
四、招选流程
(一)报名时间 2023年6月14日- 7月14日(工作日)。
(二)报名方式
有意向者请携带以下资料送至增城区民政局社会福利科607室现场报名登记,所需资料如下:
1、《增城区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站申请登记表》;
2、法人资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两份);
4、专职管理人员个人资料;
5、销售经验证明材料,周转资金凭证(银行账号、银行凭证需密封上交);
6、商业信用无犯罪记录和刑事记录证明;
7、乙方提交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如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招标资格。
(三)资格审定
1、在报名截止后,增城区民政局评定小组根据管理站具备条件和报名者提供资料进行审定,审查合格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核评分;审查不合格的,不能得分(即不得参加招选)。
2、报名及审核情况公示:在评定小组资格审定后,报名及审核情况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增城区民政局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
(四)管理站的评分条件
评分项目共四项,总分为100分:
1.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经验分值30分。单位法人或即开票管理员具备两年以上福利彩票户外销售管理的经验得10分。未达到不得分,每增加1年加10分,以此类推,30分封顶。
2.年度最低销量承诺值分值30分。申报人需自愿填报年度最低销量承诺值(以下简称“承诺值”),年度最低销量承诺值按上一年度即开型福利彩票销售额设定,2022年度我区销售额约为903万元。本次招选承诺值903万元得20分,每低10万元扣1分,每高100万元加1分。以此类推,最高可加10分。
3.硬件设备设施配备20分。设置有专用物流车辆,没有不得分(10分);有独立的物流仓库面积达到10平方米以上,未达到不得分(10分)。
4.其他要求20分。管理机构需要配置1-2名专职开票即管理员,管理员须具备广州市常住户口( 或广州居住证)、60周岁以下、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高中及以上学历且熟悉计算机基本操作,近五年内无不良商业信用记录和刑事处罚记录声明,身体健康(10分)。熟悉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知识、有具体的销售计划和思路、能应对突发状况(10分)。
五、协议签订
按评分制的方式选择、评分最高的单位为本次招选签约单位,在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签订《增城区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站服务合同》 。
附件:增城区即开型福利彩票户外销售亭管理站申请登记表.docx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
2023年6月14日
(联系人:陈维玮,联系电话:826290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