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各业务主管单位、区各社会组织:
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等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区社会组织2022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为“年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交年度报告的对象
2022年12月31日前在区民政局登记注册的社会组织,均应填报2022年度工作报告。
二、提交年度报告的时间和方式
(一)填报时间。填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31日,逾期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二)材料报送。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填报、公开和存档,无需提交纸质材料。登记管理机关不出具年检结论,不在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和慈善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和年度工作报告材料中加盖印章。
(三)前置审查。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应当先由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未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的年度工作报告,视为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
三、年度报告的内容
(一)年度工作报告。按照规定表格填写,包括: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情况;登记事项变动及履行登记手续情况;按照章程开展活动情况;财务状况、资金来源和使用情况;开展募捐、接受捐赠、提供资助等活动的情况;机构变动和人员聘用等情况;其他情况。
(二)财务会计报告。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按照《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规定制作财务会计报告。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财务会计报告需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具有公开募捐资格的慈善组织,需提交财务会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其他慈善组织仅需提交财务会计报告。
四、提交年度报告的程序
(一)网上填报。
区各社会组织,请登录广州市增城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http://121.8.226.87:821/),进入业务办理系统,输入登录账号(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密码进入系统后,依次点击:“业务管理”—“年度报告公示”—“2022年度报告提交”—“申请办理”后开始填写年度报告。
(二)上传附件。
1.社会组织须下载打印承诺书页面,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2.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需下载打印业务主管单位审查盖章页面,扫描或拍照上传。
(三)信息公开。
1.通过“广州市增城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报送的年度工作报告,将分批次公开,接受社会公众监督。对不完整、不清晰的年度报告,登记管理机关将予以退回,社会组织须重新报送。
2.慈善组织除登录“广州市增城区社会组织公共服务信息平台”填写年报外,还应当及时在“慈善中国”网站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全文。
3.年度报告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信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信息,不予公开。
五、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报告的,将依据《广州市社会组织管理办法》给予行政处罚;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三)年度工作报告填写,最多退回更正一次,且最后更正提交的日期应在5月31日前(含当天)完成。
六、业务咨询
社会组织在提交年度报告过程中遇到问题,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填报系统技术故障咨询:87554998;
2.年度报告材料报送内容咨询:82643226。
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
2023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