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公室(挂政策法规科、审批管理科牌子)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政务和草拟全局性计划、总结、综合性文稿;负责组织局务会议;负责局和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局系统干部和工人的调配、考核、奖惩、劳动工资、统计、福利等人事工作和宣传、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机关行政事务、文秘、文件收发及文书档案管理、保密、信访工作及局系统工会、行政等工作;负责局计划财务工作,指导镇街及所属事业单位开展计划、财务统计工作;统筹协调局行政审批工作;制定并监督执行计划、财务规章制度;检查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情况;负责局党组织的日常工作。
(二)社会福利救济科
负责参与拟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的建设,承担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工作;负责福利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本区养老服务工作;指导推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和困境儿童保障工作;贯彻落实社会救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残疾人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工作;负责管理指导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临时救助以及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等社会救助工作,指导、组织镇街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负责辖区内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审定发放工作;指导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组织拟订并协同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三)社会事务科(挂地名工作科牌子)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拟订婚姻登记、殡葬管理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管理婚姻登记、殡葬服务机构工作;依法行使殡葬监察执法职能,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殡葬行为。负责受理国内公民在本辖区内收养子女登记工作;指导和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本辖区内弃婴的接收、送养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镇街行政区划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以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行政区域边界勘界、管理和调处争议。负责本区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负责规范地名标志和管理工作。协助做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工作中需要以政府名义出面的相关工作。统筹推进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四)社会组织管理科(挂社会组织管理办公室牌子,与区社会组织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
负责本级社会团体的名称核准、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负责本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工作;负责本级社会组织培育发展;监督各社会组织按照核准登记的事项以及章程开展活动;依法查处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负责对本级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和年度报告公示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做好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服务和发展党员工作;承担增城区社会组织党委日常工作。负责发展本区慈善事业,指导和监督区慈善会的工作;负责指导慈善募捐工作。
三、区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
(一)公益一类,财政补助一类拨付事业单位(6个):
1.广州市增城区社会服务指导中心(挂区居家养老服务指导中心牌子)
主要任务:负责为本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务提供指引,开展老年人照顾需求等级评估和服务项目评估;负责协助制订设施建设、运营经费和服务补助标准及资金审核、拨付与结算;负责服务资助核实、政策宣传、人员培训、投诉处理;协助做好本区慈善事业的发展工作;协助开展民政领域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承办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2.广州市增城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挂区民政局财务结算中心牌子)
主要任务:负责全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材料审核,提请信息交换以及组织复核工作,指导和培训各镇(街)核对工作人员开展核对工作;协助对本系统内单位的预算内、外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和集中记账、核算;协助参与拟定有关本单位年度财政预算方案,并按照区财政部门核定的单位年度预算,为局机关对各部门、局属单位的资金使用情况提供监控数据;协助编制本系统内单位的会计报表,定期对局属单位进行财务分析,按月向有关单位提供预算执行情况等财务会计信息;协助集中管理纳入核算中心统管单位的票据、会计档案;承办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3.广州市增城区老龄委员会办公室
主要任务:宣传党和国家有关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动员各部门、各行业和全社会关心、支持老龄事业。承办区老龄委决定的有关事项,协助联系、统筹、协调、督促和检查全区各镇(街)、成员单位的老龄工作;协助《广州市老年人优待办法》的组织和实施;协助督促检查区老年文化、教育、体育、老龄产业发展;组织开展全区性敬老、助老活动,指导为老服务、老年活动和老年群众组织的工作;组织、协调有关老龄事务的重大活动。
4.广州市增城区救助管理站
主要任务:对辖区内流浪乞讨人员实施救助服务,为其提供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物;提供符合基本条件的住处;对在站内突发急病的,及时送医院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对没有交通费返回其住所地或者所在单位的,提供乘车凭证;承担区内因查核不到户籍信息而长期滞留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安置工作;承担有特殊困难人员的救助寻亲、跨省接送任务;负责长期滞留受助人员的医疗救治、看护照料等长期救助工作;协助做好长期滞留受助人员集体户口入户登记工作。
5.广州市增城区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
主要任务:依法做好符合民政部门临时监护情形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承担临时监护责任;协调做好监护评估、个案会商、服务转介、精神关怀等帮扶救助工作;组织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政策宣讲;牵头开展区域内农村留守儿童、社会散居孤儿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协助指导镇街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和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开展全区儿童督导员、儿童主任业务培训及协助指导镇街开展儿童信息摸底排查、登记建档和动态更新等业务;承办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6.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主要任务:办理双方或一方为本辖区居民的婚姻登记;办理补发婚姻登记证的登记;出具婚姻登记记录和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负责婚姻的登记档案立卷、归档、保管、使用、移交工作;负责婚姻登记数据的统计上报和信息化工作;解答群众婚姻法律法规和有关婚姻登记问题的咨询;为婚姻登记当事人和有关部门提供查阅婚姻登记档案服务;宣传婚姻法律法规,提倡文明婚俗。
(二)公益二类,财政补助二类拨付事业单位(2个):
1.广州市增城区颐养院
主要任务:供养农村五保老人和年老的城镇“三无”人员;向社会开放养老服务,为有需要的老人提供集中养老服务。
2.广州市增城区殡仪馆
主要任务:协助推进全区殡葬改革,负责全区遗体收运、火化及殡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