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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民政局主要职责

2024-07-18 来源: 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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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草拟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做好民政法规宣传工作。

        (二)负责本区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工作;负责本级社会组织培育扶持和发展;负责对本级社会组织进行等级评估。

        (三)负责社会福利工作,指导各类福利设施、福利事业单位、福利机构的建设,承担对社会福利机构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对依法成立的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本辖区设立养老机构实施备案登记。

        (四)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指导申请救助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

        (五)负责行政区划工作;负责镇、街道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村(居)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的审核工作;负责镇街级行政区域边界勘定和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行政区域边界争议的调处工作。

        (六)负责本区地名命名、更名、销名审核工作;负责省道、国道两侧镇、村牌设置、维护以及管理工作。

        (七)负责弃婴(童)收养登记管理工作;国内婚姻登记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工作;指导救助管理单位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八)负责老年人、孤儿、弃婴(童)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障工作,负责指导本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

        (九)负责殡葬改革和殡葬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负责福利彩票的销售管理工作;负责本区社会福利基金的筹集和管理,监督社会福利基金的发放、使用情况。

        (十一)负责培育和发展我区慈善事业,指导和监督区慈善会的工作。

        (十二)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三)负责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