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增城区2021年外贸类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服务工作,根据《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实施细则》、《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及《2022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申报指南》、《2021年度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转型升级事项申报指南》、《广州市增城区2021年促进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进口稳增长事项操作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局拟公开遴选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审工作。有关要求如下:
一、评审工作内容
对申报2022年广州市商务发展专项资金服务贸易事项、2021年度增城区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外贸转型升级事项、广州市增城区2021年促进外贸经济高质量发展进口稳增长事项的项目申报进行审核,约100个项目,实际评审项目数以企业申报为准。审核内容如下:
(一)对项目申报主体进行资格审查,检查项目申报主体是否符合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
(三)检查项目申报是否符合规定的申报范围、条件和标准,项目申报金额和计算是否正确无误。
二、承办单位资质与评审工作要求
(一)承办单位资质
1.在广州市内合法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
2.有固定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设施条件,具备专职技术服务人员及专业技术团队。
3.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机构自成立以来无违法违规行为。
4.三年内连续承担过省市级政府委托同类商务专项资金项目评审、有审核经验的单位;获得国家、省、市级荣誉的给予优先考虑。
5.熟悉增城区相关政策及评审相关标准和要求给予优先考虑。
(二)审核工作要求
1.审核时间要求。评审机构应于收到评审材料30个自
然日内完成初审,出具评审报告。
2.审核单位及人员配备要求。因本次资金项目评审申报
企业多、专业性强、要求高,应配备综合素质高、专业技术强的工作人员。需组建专门的评审工作小组,要求至少有3名小组人员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
3.其他要求。
⑴对于审核过程中出现的分歧或疑问,评审机构应与增城区科工商信局和申报企业沟通,经增城区科工商信局同意,通知企业限期补充材料。
⑵建立完善的材料接收登记制度,接受增城区科工商信
局对审核工作的抽查并提供审核底稿。
⑶评审单位对审核结果真实性负相关法律责任。
三、提交材料
(一)营业执照副本及单位资质证明(复印件加盖公
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三)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或
财务报表;
(四)评审方案(含报价表);
(五)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证明或声明(原件);
(六)提供公示发布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开展政府委托评审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八)提供单位的荣誉证书复印件(如有);
(九)专职技术服务人员及专业技术团队情况。
三、项目预算、报价及付款方式
(一)项目预算:
本项目采取按每个专项资金类型单个项目的评审单价
方式报价,最高报价限价为人民币2500元,超过上述的报价被确定为无效,全部评审预算不超过40万元。评审项目数量以每类型资金的实际申报数量为准。
(二)报价要求:
本项目需以人民币报价,评审单位报价应列明完成各类
服务的所有费用。
(三)付款方式:评审单位按委托人要求完成专项资金评审工作,并经委托人审定后,按国库集中支付方式,向评审单位一次性全额支付评审费用。
四、其他事宜
所提供材料依次编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密封装订好,并提交电子版(光盘)。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至广州市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机关纪委。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惠民路1号行政中心4号楼231室,联系人:廖小姐,电话:82750010,星期一至星期五。
我局将组成内部遴选工作小组,按规定择优遴选本项目最终承担单位,与其协商签订委托合同。
增城区科技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