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有关工业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统筹开展全区规上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和态势分析,提出规上工业经济预测目标,编制并发布相关信息,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规上工业运行和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牵头做好培育大型骨干企业等工作。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产业结构优化;组织实施工业园区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工业园区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的政策措施,负责办理工业、信息化领域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和跟踪服务,促进工业投资。负责工业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等项目的申报、兑现等工作;推动工业领域生产服务业和新业态发展,推进生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工业设计发展;协调、指导镇街、相关行业商会的工业经济相关工作;组织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相关工作。
(二)负责工业、信息领域的能源节约、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制造等相关工作;协调工业、信息领域以节能降耗为主要内容的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负责电力行政管理工作,编制和实施有序用电工作方案,监控和协调处理电力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协调电力应急管理工作;牵头负责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依职责对本地区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经营、使用的安全状况等进行监督检查;按管理权限协调保障成品油市场供应;按管理权限负责监督管理民用爆炸器材的生产、销售安全;推进工业领域淘汰落后产能相关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社会信息化领域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有关信息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和互联网的普及应用;促进信息消费发展;负责指导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分析有关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组织信息化工作的区域合作和交流;拟订促进数字经济产业专项规划和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数字经济重点产业发展,促进数字经济创业创新;协调推进本区建设工程配套通信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协调推进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面向社会服务的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协调通信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属地通信发展;协助上级无线电管理机构管理无线电频谱资源,开展无线电监测和处理电磁干扰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协助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三)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有关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协调解决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做好服务工作,优化营商环境;统筹开展全区规下工业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做好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牵头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包含政策信息、人才培训、技术支持、市场开拓等内容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建立民营及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维护机制;负责中小企业领域财政专项资金等项目的申报、兑现等工作;协调推进民营及中小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对外交流合作;推动中小微企业梯度培育,指导中小企业与大企业融通发展。
(四)负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和市有关对外经济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提出我区对外经济的发展战略及对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监测分析全区进出口、外商投资状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推动外贸企业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负责加工贸易业务管理和协调;指导外贸转型升级示范基地工作;研究和推广新型贸易方式;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推动我区服务贸易和服务外包发展;实施“走出去”战略,指导管理对外投资和经济合作业务;依法管理、监督和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负责全区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依法管理外商投资企业和项目有关事项;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负责全区利用外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开展外商投资企业信息报告(年度报告)工作,依法依规开展外商投资信息报告监督检查。
承担广州市增城区口岸局具体工作事务;负责协调落实全区口岸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口岸营商环境、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提升工作;负责联系和协调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工作和保税物流体系建设相关工作。
(五)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促进现代流通业发展、促进消费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监测、统计分析商贸业运行情况,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培育促进商贸中小企业发展;指导协调社区商业的改革和发展;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拟订全区商业网点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商贸集聚区、特色商业街、大型购物中心、专业批发市场等的规划建设;拟订实施生活性服务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体制改革,推进流通标准化;推动电子商务发展,推进电子商务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发展连锁经营、城市配送物流和冷链物流;按法定职责对商业特许经营、单用途商业预付卡、直销、拍卖、汽车流通、旧货流通、报废机动车回收等行业进行监督管理;负责指导和管理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指导和监督由我区主办或承办的经济技术贸易交易会、交流会、展览会、展销会、洽谈会等活动;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盐业产业政策。
(六)组织、协调和落实对口支援和帮扶贫困地区发展经济工作,开展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