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育指导中心,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
为加强对社会力量办学管理,规范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省教育厅《关于实行民办学校年度检查制度的通知》(粤教策〔2007〕37号)以及《增城区教育局民办学校2023年度年检工作方案》(增教通〔2024〕48号)的文件精神,我区于今年上半年,对全区民办教育机构开展了2023年度检查工作,现将年检结果予以通报。
附件:增城区2023年度民办教育机构年检结果一览表.pdf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4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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