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我区在开展对2022年公办中小学校内课后托管服务情况的审计和检查中发现,佛山南海区大湾教育培训中心、广州市天河区新世纪文化培训中心存在转包校内课后托管服务违法违规行为。佛山南海区大湾教育培训中心承接12所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后又将其中9所学校的课后托管服务转包给无办学许可证的广州市增城区贝儿教育培训有限公司;广州市天河区新世纪文化培训中心承接1所学校课后托管服务后转包给无办学许可证的佛山市顺德区金达琴行。
上述做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中标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经招标人同意,可以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成”;《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增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增教字 〔2022〕2号)附件第九点“六是严禁未按程序审核的机构和个人入校提供校内课后服务”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第三点第(五)小点“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审批取得办学许可后才能开展培训”的规定。
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关于印发<增城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校内课后服务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增教字〔2022〕2号)第五点管理机制,“对出现服务水平低下、不按规定提供服务、违纪违规等问题的第三方社会机构,坚决取消入校服务资格”,以及附件第五点“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可终止与准入机构的合作……把服务分包转包给其他机构的;有违纪行为的。”现决定将佛山南海区大湾教育培训中心从我区2023年公布的《增城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入库名单》中除名,将广州市天河区新世纪文化培训中心从我区2022年公布的《增城区校内课后服务第三方机构入库名单》中除名;撤销佛山南海区大湾教育培训中心、广州市天河区新世纪文化培训中心增城区公办中小学校内课后托管服务资格。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