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教复〔2025〕108 号
增城区东方红童幼儿园:
你园关于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的申请及相关资料已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有关规定,对你园提交办学许可证到期换证的材料予以审核。经研究,批复如下:同意你园换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幼儿园名称:广州市增城区东方红童幼儿园。许可证号:增教民144018360000530号。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大敦村大敦小学旧址。举办者:袁丽君。园长:孔令文。幼儿园类型: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办学内容:学前教育。办学规模为12个班,招生对象为3至6岁学前儿童。有效期至2026年1月30日。请你园在收到批复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此复。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7日
(联系人:刘迟姣,联系电话:020-8263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