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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广州市增城区精进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的批复

2025-02-24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字号:

增教复〔2025〕32 号

广州市新东方文化艺术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提交的《广州市增城区精进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申办材料》收悉。根据《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增城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审批流程指引(试行)的通知》(增教通〔2023〕257号)中有关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的规定,经审核,同意设立广州市增城区精进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许可证号为增教民144018370002811号,办学地址为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增城大道69号1幢190铺(部位02)。广州市增城区精进艺术培训中心有限公司办学性质为营利性民办教育机构,办学层次为非学历培训,办学形式为业余培训,办学范围为中小学文化艺术类培训(美术、书法、口才);科技类培训(编程);其他非学科类培训(双语表演与演讲口才、双语科普演讲、博文美育、科学益智、动手实验)。领取办学许可证后,请到工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

  专此批复。 

                       


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2025年2月18日

  (联系人:陈林欢,联系电话:020-8263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