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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广州市誉力工程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和其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2024-11-04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字号:

  经核实,广州市誉力工程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已逾期未续期(有效期止为2024年9月30日),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之前我单位未收到该公司续期换证的申请,我单位于2024年10月12日通过中国邮政向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骆卫东寄出《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邮递地址为:广州市增城区宁西街下元村仙宁路28号(该公司营业执照注册地址),于2024年10月16日被拒收退回至我单位,且我单位无法联系到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本机关决定作出注销该企业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粤交运管许可穗字440100135111号)和其名下车辆《道路运输证》(详见附件)的行政处理决定。

  特此公告。

  附件:1.广州市誉力工程运输有限公司持有《道路运输证》车辆清单.xlsx

                 2.1邮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退回凭证.jpg

                 2.2邮寄《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退回凭证.jpg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