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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交通运输局关于2023年10月下半月智能监控违规行为严重的企业及车辆情况通报

2023-11-03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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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重型货车安全监管,强化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应用管理力度,有效推进重型货车违规行为治理工作,根据《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关于印发增城区2023年“两客一危一重”车辆信息化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和广东省“两客一危一重”车辆智能监管系统下发的各类风险报警情况,现就2023年10月16日至31日智能监控违规行为严重的重型货车及所属运输企业通报如下:

  一、重型货车风险报警数排名

  (一)2023年10月下半月,广州卡友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粤AGN613、粤ADY609)、广州车行天下运输服务有限公司(粤AGV936)、广州韵杰物流有限公司(粤AJW932)、广州骏晟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粤AFN525)等31家企业的重型货车风险报警数排全区前50名(详见附件1)。

  (二)广州市联亿运输有限公司粤AGA945、广州市都来运输有限公司粤AHG031、广州卡友物流服务有限公司粤ABH069等3家道路运输企业的3辆车辆已连续两期(10月上半月、10月下半月)风险报警数排前50名(详见附件2)。

  (三)无重型货车连续三期(9月下半月、10月上半月、10月下半月)风险报警数排前50名。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各运输企业要高度重视通报的违规情况,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及时核实、处理系统报警的违规风险行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压降风险数量,对所属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有效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驾驶员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上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不断促进和提高道路货物运输安全管理水平。请相关企业针对被通报的问题,组织排查分析,加强隐患问题整改,并将相关整改落实情况于2023年11月3日前报区交管总站(邮箱:495834913@qq.com)。

  下一步,我局将对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检查力度,对于风险靠前、风险处置不及时的企业将定期组织教育约谈并责令整改,连续通报且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执法处理。同时,对于全区风险排前50名且被连续通报三次的车辆,将依据《广东道路运输条例》(2021年修订)第五十四条相关规定,撤销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通报。

  附件:1.增城区重型货车风险报警数排全区前50名的车辆明细表(2023年10月下半月).xlsx

                 2.增城区重型货车风险报警数连续两期排全区前50名的车辆明细表(2023年10月上半月、10月下半月).xlsx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