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关于注销广州韶安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3-10-10 来源: 区交通运输局
【字号:

  经查,广州韶安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续期换证,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被许可人需要延续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的有效期的,应当在该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作出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的规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注销上述1户企业的原经营许可批准,注销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涉及拥有营运车辆的企业同时注销其货运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告。

  附件:增城区货运企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逾期未办理续期换证业户汇总表(统计日期截至2023年10月8日).xls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