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粤AFA519等18辆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年度审验超过六个月(详见附件),根据《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车辆《道路运输证》。
特此通告。
附件:逾期六个月未年审道路运输车辆统计表(统计期截至2023年3月1日).xls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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