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我区共有9辆货运车辆逾期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年度审验,已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为此,我局按《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注销上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告
附件:增城区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超过六个月未进行审验车辆汇总表.xlsx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22年11月4日
微信扫一扫,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