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遏制货运车辆超限运输违法行为,提高科技治超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2016年第62号)第四十条、第五十条等规定,我区在S118线(K15+320);S118线(K29+300);S119 线(K16+900);S119线(K39+900);S256线(K41+750);S256线(K66+250)检测点路段已经完成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建设,并经广东省计量测试所检定合格。现决定于2019年12月1日零时起,开始启用超限不停车称重检测与非现场执法抓拍系统,采集过往货运车辆超限运输信息,并对违法超限运输车辆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地址:广州市增城区塔山大道99号)。
特此公告。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19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