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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注销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2018-03-02 来源: 区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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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查,我区共有8辆货运车辆逾期超过180天未进行年度审验,已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为此,我局按《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注销上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告。

  附件:增城区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超过180天未进行审验车辆汇总表.xlsx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