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长者助手
  • 无障碍

关于注销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2017-11-10 来源: 区交通局
【字号:

经查,我区共有8辆货运车辆逾期超过180天未进行年度审验,已违反了《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为此,我站按《广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注销上述车辆的《道路运输证》。

特此公告。

 

附件:增城区货运车辆《道路运输证》逾期超过180天未进行审验车辆汇总表

 

广州市增城区交通管理总站

2017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