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增城区宁西街南樵中学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增公建中心函〔2024〕984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联审决策,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增城区宁西街南樵中学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业主单位:广州市增城区教育局。
三、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宁西街湖中村,拟新建54个班,其中初中18个班、高中36个班;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93014.7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85310平方米(含地下室兼人防工程面积8560平方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楼、报告厅、教辅楼、体育馆、学生宿舍、教工值班用房、饭堂、连廊、地下车库等建筑,以及田径运动场、篮球场等配套体育活动场地及市政设施。
四、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3084.7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00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920.79万元、预备费3155.6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五、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公共建设项目管理服务中心组织实施建设,请按照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府〔2017〕9号)要求,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申请出具增城区宁西街南樵中学建设工程规划选址与用地意见的复函》(穗规划资源增函〔2023〕1025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六、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七、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增城区宁西街南樵中学建设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增城区宁西街南樵中学建设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