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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派潭镇榕树吓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2024-07-24 来源: 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派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派潭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派潭镇榕树吓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派府函〔2024〕35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进一步完善榕树吓村基础设施,全面提升乡村风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同意派潭镇榕树吓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派潭镇榕树吓村,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入口景观墙1座、飞碟训练中心标识牌1座、标识标牌系统约5个,道路两旁绿化修枝及补种面积约4500平方米,清拆道路两旁临时圈养家禽棚舍并美化周边环境面积约350平方米,聚居区路肩铺设嵌草石板面积约300平方米,建设村周边“四小园”面积约5200平方米、钢棚改造长廊1座、儿童小公园面积约450平方米、儿童公园娱乐设施约15套、停车场面积约600平方米,升级改造现状篮球场及鱼塘面积约1800平方米、现状公厕面积约30平方米,混凝土硬底化地坪面积约300平方米,修复现状挡墙及围墙全长约20米,维修翻新建筑外立面整饰及屋顶面积约13000平方米,“三线”整治全长约4500米,维修路灯约60盏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60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0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7.5万元、预备费28.5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广州市市级美丽乡村资金及增城区区级美丽乡村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派潭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派潭镇榕树吓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 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建筑工程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勘察、设计、监理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4年7月16日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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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派潭镇榕树吓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