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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小楼镇竹坑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2024-07-24 来源: 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小楼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小楼镇竹坑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小府函〔2024〕156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竹坑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活环境,提升村容村貌,同意小楼镇竹坑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小楼镇竹坑村,主要建设内容为:提升炮楼周边广场及道路、村委小公园铺装及绿化,整饰周边建筑外立面,增加风水塘护栏、游乐设施和坐凳,改造一个党建文化广场、村委大楼立面、党建文化墙和矮墙、活动场地、校门口活动场地,升级改造儿童公园,整改停车场及停车棚,村内拓宽道路及硬化,新增村口标识景墙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80.7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9.63万元、预备费9.62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广州市市级美丽乡村资金、增城区区级美丽乡村资金及镇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小楼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7月16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小楼镇竹坑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 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建筑工程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勘察、设计、监理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4年7月16日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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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小楼镇竹坑村市级美丽乡村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