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西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审批宁西街创强路北侧支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宁街函〔2024〕17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增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基础设施建设,落实促进项目落地投产的工作要求,同意宁西街创强路北侧支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宁西街创强路北侧,全长约366米,规划红线宽10米,先行实施道路车道硬底化、地下管线及消防照明等部分内容,道路红线宽7.5米,双向2车道,道路等级参照城市支路标准,设计车速20km/h,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照明、给水、污水、雨水、通信管沟及电力管沟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17.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598.19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85.22万元和预备费38.08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宁西街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宁西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6月26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宁西街创强路北侧支路建设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