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
你单位报来《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关于申请审批<广汕路三联段人行天桥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增道函〔2024〕9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解决广汕路三联段师生、居民安全横过广汕公路的问题,同意广汕路三联段人行天桥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执信学校小学部北侧,靠近愉安路,新建过街人行天桥,采用钢桁架结构,主桥全长63.5m,天桥全长76m(含两侧接电梯平台),桥面宽5.4m,面积410.4㎡。人行天桥北侧、南侧各设置两步梯,步梯宽3m,梯道总长137.6m,面积412.8㎡。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人行天桥工程(含垂直电梯、梯道、装修、照明、排水等附属设施工程)、地铁U型槽防护罩、改造明渠、恢复地面及绿化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275.2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475.0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631.72万元、预备费168.54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广州市增城区道路养护中心组织实施建设,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6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广汕路三联段人行天桥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