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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2024-04-30 来源: 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永宁街道办事处:

  报来《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永宁街道办事处关于申请审批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审核,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实施环境综合整治,清挖处置陈家林地块内固体废物和受污染土壤,整治范围占地面积97440.31平方米(折合146.16亩),主要包括清挖处置建筑垃圾31497立方米、生活垃圾18207立方米、市政污泥73046立方米、含油污泥27346立方米等一般固体废弃物共150096立方米。按HW08管理的固体废物7141.59立方米、按HW06管理的固体废物14997.55立方米等危险废物共22139.14立方米,受污染的土壤55026.05立方米。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7554.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756.5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496.12万元、预备费1302.33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增城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永宁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请你单位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和海绵城市建设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4月23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核准



核准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核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设计、建筑工程、监理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024年4月23日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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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