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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荔城街新联村移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2024-03-26 来源: 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荔城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荔城街新联村移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推动水库移民文化事业繁荣发展,改善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同意荔城街新联村移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荔城街新联村,总占地面积约433.4平方米,规划建设一楼基础面积250平方米,三层总建筑面积约800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老人活动中心、阅览室、小广场及休闲配套设施。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81.2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7.29万元、预备费21.43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增城区水库移民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荔城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3月22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荔城街新联村移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项目建筑工程单项合同投资估算价低于400万元,勘察、设计、监理等单项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4年3月22日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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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荔城街新联村移民文化活动中心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