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滩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请予审批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金众江悦府南侧道路加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石府函〔2023〕1313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改善沙庄片区的基础设施和交通条件,方便居民出行,促进经济发展,同意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金众江悦府南侧道路加宽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石滩镇沙庄片区,整治道路全长419m,道路加宽至18.5-26.5m,设4车道(保留2车道,拓宽2车道,总车道宽14m),两侧各设1.5m宽土路肩,作为绿化防护带,中间保留2-10m宽绿化带。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45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78.1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49.66万元、预备费21.39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石滩镇自筹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石滩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金众江悦府南侧道路加宽建设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金众江悦府南侧道路加宽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