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宁街道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新新公路交通完善项目建议书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带动沿线地块的开发利用,改善周边人居环境,提升群众出行交通便利性和安全性,同意新新公路交通完善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永宁街,南起广园快速路,北至叶岭村,改造面积约为38112平方米,实施拆迁房屋遗留空地及周边环境改造工程,设置停车场和口袋公园,完善交通设施和整理退缩带究竟,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园林、交通、给排水、照明等工程。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2792.7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335.7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24.06万元、预备费132.99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优先在新白北城轨项目资金中列支,不足部分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永宁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新新公路交通完善项目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