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滩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建议书的函》(石府函〔2023〕925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推进石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进一步改善和提升农田道路基础设施建设,同意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石滩镇增塘村、沙头村、龙地村,主要建设内容为:
(1)灌溉与排水工程
主要包括:整修灌排渠长度3.1549km,生态排沟长度0.4349km,渠道横撑梁312根,人行盖板60座,农机下田板88座,过路涵管7座。
(2)田间道路工程
主要包括:整修生产道路长度1.324km,田间道路长度3.4675km,田间道路连接段25处,回车场2座。
(3)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主要包括:实施土壤改良501.89亩,其中施撒有机肥225.85吨、生石灰25.09吨。
(4)其他工程
主要包括:修建竣工公示牌1座,标识牌56块,不锈钢宣传栏1座,标识牌路桩32座,水尺8把。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79.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79.2万元、独立费用146.42万元、预备费19.59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石滩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9月18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关于2024年度广州市增城区石滩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建)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