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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铁联运产业园片区配套项目-中新镇南片区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

2023-08-14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中新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公铁联运产业园片区配套项目-中新镇南片区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建设方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函》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经联审决策,原则同意你单位报来的公铁联运产业园片区配套项目-中新镇南片区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中新镇,范围包括中新镇南片区的5个行政村,分别为三迳村、安良村、团结村、集丰村和九和村,主要建设内容包括:(1)新建dn300~dn400II级钢筋混凝土雨水管94米、雨水检查井9座;(2)新建dn300II级钢筋混凝土污水管4.88公里、De160~De200UPVC污水管54.99公里、污水检查井2022座,改造立管1023处;(3)新建厌氧池+人工湿地6座、厌氧池7座,搬迁现状一体化处理设施1座,新增污水处理规模565立方米/天;(4)修复现状DN200~DN300管道1.34公里,修复及改造现状处理站3座。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5801.1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4763.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761.14万元、预备费276.24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为增城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中新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请按照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优化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审批流程实施意见》的通知(增府〔2017〕9号)要求,以及《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关于申请办理公铁联运产业园片区配套项目-中新镇南片区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的复函》(穗规划资源增函〔2023〕1543号)等文件有关精神,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用地手续,并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落实树木保护要求。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8月8日   


附件

广州市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建设项目名称:公铁联运产业园片区配套项目-中新镇南片区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建筑工程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勘察、设计、监理单项服务合同低于100万元,不采用招标方式。

                                                                                                 2023年8月8日

注:如对本许可不服,可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0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园圃路29号区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电话:020-32166323),也可向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府前路1号;电话:020-32829053)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许可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广州铁路运输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有关事项的通告》(粤府函〔2021〕99号)的规定,自2021年6月1日起增城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我区行政复议职责,建议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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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公铁联运产业园片区配套项目-中新镇南片区污水治理巩固提升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