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派潭镇人民政府关于派潭镇西环路改造项目10kV派潭站F2冷水坑线、F21小布线搬迁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派府函〔2021〕200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派潭镇道路网结构,提高道路等级,保障群众出行安全,同意派潭镇西环路改造项目10kV派潭站F2冷水坑线、F21小布线搬迁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为电力迁改工程,将西环路建设范围内现状的10kV派潭站F2冷水坑线、F21小布线的电力线路搬迁至道路范围外。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1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780.0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17.31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派潭镇人民政府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派潭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5月24日
附件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派潭镇西环路改造项目10kV派潭站F2冷水坑线、F21小布线搬迁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20-32829072;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20-38920953)
关于派潭镇西环路改造项目10kV派潭站F2冷水坑线、F21小布线搬迁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