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潭镇人民政府:
你单位报来《派潭镇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审批金福酒店至香江酒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派府函〔2021〕130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完善高滩片区道路路网,缓解白水仙瀑景区交通压力,加强酒店民宿景点间的连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同意金福酒店至香江酒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为市政道路建设工程,新建A段道路631米和B段道路197米,机动车道宽7米,双向两车道,沥青路面结构。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路基、路面、高填方路段路边设置波形梁护栏、局部路段设置挡墙、排水边沟、边坡坡面植草绿化、过路圆管涵及箱涵、交通标志标线等。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79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3.6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2.09万元、预备费34.21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派潭镇人民政府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派潭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1年4月14日
附件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金福酒店至香江酒店市政道路建设工程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
(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20-32829072;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20-3892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