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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光明路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

2020-11-12 来源: 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字号:

区林业和园林局:

  你单位报来《关于申请审批光明路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函》(增林业园林函〔2020〕1198号)及有关资料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引入新产业,培育新功能,优化城市空间布局,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同意光明路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设。

  二、建设规模和建设内容。项目位于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路(含光明西路)西起荔景大道,东至沿江西路,道路总长约1.9km。此路段为双向六车道,路宽平均为22米。项目建设主要内容包括绿化与设施升级改造,绿化升级改造包括中央绿化带以及310棵行道树更换;设施升级改造包括人行道的铺装以及沿线市政设施美化,涉及设施升级改造面积为11628.2㎡。

  三、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项目估算总投资996.44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19.74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29.25万元、预备费47.45万元。项目所需建设资金由区财政资金安排解决。

  四、建设管理模式。项目由区林业和园林局组织实施建设。

  五、招标事项。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详见附件。

  六、本审批文件有效期为2年。有效期内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本审批文件持续有效;有效期届满时未完成下一阶段审批工作的,在有效期满前3个月内向我局申请延期,未办理延期手续的,本审批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招标核准意见

  广州市增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0年10月10日   


  附件

  招 标 核 准 意 见 表

  建设项目名称:光明路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工程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

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核准

设计







核准

建筑工程

核准



核准

核准



安装工程








监理







核准

设备








重要材料








其他








审批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1、招标范围: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令 第16号)的规定,对建筑工程全部招标。

2、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勘察、设计、监理服务合同估算价低于100万元,不纳入必须进行招标的范围。

2020年10月10日

  注:如对本许可有异议,可自接到许可文件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增城区人民政府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申请行政复议(增城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地址:增城区荔城街惠民路1号,联系电话:020-32829072;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地址:越秀区府前路1号,联系电话:020-3892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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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4号    关于光明路道路绿化品质提升工程项目建议书的复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