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增城区区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规范商业银行代理增城区区本级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现将有关事项予以通告:
一、代理业务范围和期限
代理增城区区本级财政直接支付、授权支付业务,代理时间为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4月30日。
二、代理条件
1、获得中国人民银行增城区支行认定的增城区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
2、对增城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突出。
三、申请对象
增城区各国有商业银行支行、支行营业部,股份制商业银行支行、支行营业部,广州农村商业银行。
四、需提供资料
1.申请函。内容包括申请银行在广州地区业务概况、过去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情况、相关信息系统建设情况、主管部门及其相应职责、相关内部管理制度和风险防范机制、服务承诺。
2. 中国人民银行增城区支行“增城区本级国库集中收付业务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文件复印件。
3.《金融机构营业许可证(副本)》和增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 对增城地区经济发展贡献相关文件。
5.在增城设立的辖属支行名称、地址、邮政编号、联系人、联系电话。
申请银行须在2017年11月24日前将申请材料(一式三份)送至增城区财政局,不接受其他方式申请。
联系地址:增城区荔乡路21号8楼财政局国库科
联系电话:020-82667100
增城区财政局
2017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