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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内设机构

2025-04-22 来源: 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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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党委办公室合署办公、挂纪检监察室牌子)

  负责综合协调局机关政务,负责文秘、督办、机要、档案、法制工作;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组织教育学习;负责局党建、统战、侨务、拥军优属、综合治理、信访、维稳等工作;指导工、青、妇等群众组织工作;负责局纪检监察工作。

  (二)预算科

  提出地方财政发展战略,编制中长期财政发展规划;拟订和执行区级财政预算管理制度;编制年度区级财政预决算草案并组织执行;组织实施区级部门预算编审和批复工作;负责预算调整事项审核报批;拟订区对镇(街)财政管理体制和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指导、检查镇(街)财政管理;管理区级财力;拟定区级预算定额标准。

  (三)国库科

  负责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负责区级财政资金和财政代管资金的调度、监管和会计核算工作;编制汇总全区财政收支报表,分析报告全区和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推进全区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承担综合治税工作;负责代理银行的财政业务监督工作;负责监管区级财政资金账户和区级行政事业单位银行账户;负责财政收入退库工作;指导下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指导财政周转金、专项资金清理回收工作;实施财政性资金审核和拨付工作;承担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和零余额账户管理工作。

  (四)综合科

  负责监督管理“收支两条线”工作;监督管理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工作;负责财政票据的管理工作;负责非税收入征收管理系统基础资料变更工作;负责罚没财物管理工作;参与监管房改资金、住房基金和住房公积金。

  (五)债务管理科

  参与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管理区地方政府债务工作,拟订区政府债务管理办法和融资资金管理相关制度;管理政府性债务系统,编制区政府债务的举借、偿还计划;防范债务风险,拟订化解债务风险的政策措施;管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准备金和偿债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开展公私合作项目融资工作。

  (六)经济建设科

  制定区本级财政支持经济建设和发展的政策措施,会同有关部门制订财政投资政策;统一管理重点项目、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和维护等财政专项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并负责上述项目预算审核、执行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工程概算、预算、结算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对财政性资金基本建设项目实施财务监管;管理财政投资评审业务,组织审核财政投资评审机构的评审报告;指导财政投资评审中心工作。

  (七)行财科

  审核分管部门预算编制、落实预算执行;承担基本支出预算编制、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反馈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监督管理分管部门财务制度执行和资金使用;承担分管部门预算基础数据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指导开展政府采购工作。

  (八)社财科

  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制定的有关社会保障财政投入政策;参与制定社会保障法规、政策、制度;审核分管部门预算编制、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反馈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监管分管部门财务制度执行和资金使用;负责分管部门的预算基础数据和专项经费的管理工作;承担有关财政扶持企业发展、补贴等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负责非贸易非经营性用汇管理工作。

  (九)农财科

  参与编制农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财政支农政策和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办法;审核农业(含扶贫)、林业、水务及气象等部门的预算编制、落实预算执行;分析反馈预算执行情况,提出加强预算管理的意见;管理农业、林业、水务等财政专项资金基本建设项目,指导项目单位按基本建设程序完善相关手续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核工作;监督管理农业(含扶贫)、林业、水务及气象等部门财务制度执行和资金使用;管理政策性农业和扶贫专项贷款贴息,指导涉农部门开展支农政策、支农资金的管理工作;拟订粮食等重要物资储备的财政政策。

  (十)国企管理科

  管理国有企业人事和资产档案;负责所监管企业出国(境)人员政审、报批;协助区委组织部对所监管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考核、鉴定;对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提出任免、考核和奖惩意见,并按规定向区属国有企业派出董事;协调、监督所监管企业信访、综治维稳、安全生产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职工安置和再就业等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党建、扶贫帮困、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和协调所监管企业工青妇工作。

  (十一)国资运营科

  负责区国有资产产权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投资和重大决策;监督、审批、指导所监管企业改制、重组、产权转让、增资扩股、对外融资、担保、坏帐和不良资产核销等;编制国有资本预算、落实预算执行,监缴国有资本的收益;建立健全国有企业绩效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的指导意见。负责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的综合管理;拟订区行政事业单位实物资产配置标准和相关费用标准;负责区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处置和对外投资、出租、出借、担保等事项审批工作。

  (十二)绩效监督科

  负责拟定预算绩效管理的有关制度、政策;组织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负责会计决算工作,批复部门年度决算;组织开展行政事业单位、企业等会计决算报表汇总、分析及数据应用工作;监督财政、税收、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执行;依法对财政收支、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处理相关违法违规问题;依法对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和其他组织会计信息质量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财政审计的牵头、协调、汇总工作;指导和监管所监管企业的财务审计和企业负责人离任审计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外经贸、外商投资、境外企业执行财务会计制度;负责全区会计人员从业资格管理工作;开展会计继续教育培训工作;建立管理会计从业资格证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审批、核发《代理记账许可证》,监管代理记账机构工作;组织各项会计资格、职称考试工作;参与会计信息质量检查;监督指导财政局会计办证培训中心工作。

  二、所属事业单位机构

  (一)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负责组织纳入集中采购目录的政府采购项目以及由财政拨款的大型政府采购项目的招标采购;办理其他有关政府采购事物。

  (二)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为局机关开展财政性资金审核和拨付、财政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和零余额账户管理、分析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编制全区财政收支年报、旬报和月报等工作提供公益性、保障性服务。

  (三)广州市增城区物业托管中心

  负责对区政府在各项债权追收过程中回收的物业进行管理;承担回收的物业出租、转让、资产调拨、资源整合盘活等处置工作。

  (四)广州市增城区财政投资评审中心

  承担财政性项目的可行性评估、论证的技术性、服务性工作;接受财政部门委托,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的工程的概算审核及预(结)算、决算审查工作;负责财政性投资项目招标标底审查、项目效益评估等。

  (五)广州市增城区财政局会计办证培训中心

  负责会计职称的报名和考务等有关工作;负责全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受财政局委托的其他与会计管理相关的事务性工作。

  (六)区综合治税管理服务中心

  协助区综合治税工作领导小组开展各项工作,组织落实领导小组的决定;协助落实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协助加强预算和资金管理等方面工作;及时转发和贯彻上级的税收政策文件,开展税收政策和税源情况的调研;开展重点税源培植工作,落实培植税源的扶持措施;整合财税及有关协税部门信息资源和护税力量,加强信息管理平台应用,收集、整理、分析相关信息;协助税务机关追查偷税、漏税、逃税行为;及时掌握综合治税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定期筹备和召开联席会议,向领导小组提出解决意见及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