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焕平对我局《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告知书》(穗综增告字〔2025〕第7号)中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服,于2025年3月7日提出行政处罚听证申请。经我局审查,认为符合听证要求,同意受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广东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听证会公开进行,欢迎旁听,并请参加人员遵守听证会纪律。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行政相对人:列焕平、列治丞、列敏瑜。
二、听证事由:列焕平、列治丞、列敏瑜未经城乡规划部门批准,擅自在广州市增城区荔城碧桂园棕榈豪庭二街33号进行违法建设一案,不服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拟给予的行政处罚。
三、听证会时间:2025年5月28日下午2时30分。
四、听证会地点: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18室。
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5年5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