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7月中旬至10月上旬,增城区开展二届区委第三轮巡察工作,安排3个区级巡察组配合市委第七巡察组对提级巡察的石滩镇、朱村街辖内的村(社区)开展联动巡察,安排1个区级巡察组巡察中新镇党委并对镇辖内的3个村党组织进行延伸巡察。巡察期间,区委巡察机构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 通过深入基层一线听民意、察民情,在为群众全力解决急难愁盼问题的过程中,让群众真实感受到巡察的力度和温度。
果树被砍惹纠纷,倾力调解暖民心
“感谢你们巡察组,村委通知我,经与施工方沟通,施工方同意在10月底前重新种植一棵与原来个头相当的荔枝树,同时给予2500元的补偿款。我很满意这个解决方案。”8月29日,广州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3组接到来自朱先生的来电。这件事还要从一棵被砍的荔枝树说起。
8月24日下午,巡察组接到南岗村朱先生的信访举报电话,“我一直在外面工作,很少回村。2021年3月发现,我爷爷在南岗村某路边种了一棵有几十年树龄的荔枝树,因修建停车场,被施工方砍了,对我家人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精神困扰。我去村委会反映过,村委干部开始要求我跟施工方沟通协调,但施工方一直拒绝与我沟通,我也找了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却一直没有人给我说法。后来我再次跟村委沟通,村委说还在和施工方协调,但一年时间过去了,我这心里一直犯嘀咕,不知道他们协调到什么时候,只能干着急。”朱先生说完叹了一口气,“你们巡察组能够帮我解决问题吗?”
“感谢您的来电,您刚刚反映的是涉及民生的问题,只要您反映的情况属实,我们一定会想办法帮您解决,请您放心。”接听电话后,巡察组立即安排巡察专员找到村委有关人员了解情况,并要求对群众反映问题进行跟踪问效。
“朱先生向你们反映荔枝树被砍却没有获得补偿的问题属实。施工给群众造成的损失的确需要补偿,但在补偿的一些细节问题上,我们一直在和施工方协调。”村委人员解释道。
“事情已经过去了一年多,到底是这个事情不好解决,还是一直拖着不想解决?施工方对朱先生的补偿问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虽然是小问题,但小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群众的积怨就越来越深,作为村干部要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全力推动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巡察专员严肃指出问题所在。
村党委书记支支吾吾地说:“这个……我们村确实在协调工作上积极性不够。巡察组的同志讲得对,我们马上解决这件事。”
南岗村委经与停车场施工方协商,施工方同意10月底前在砍树的地方重新种植一棵荔枝树,同时给予朱先生2500元的补偿款。这件事得到了圆满的解决,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9月13日,朱先生亲自到巡察组驻地赠送一面写着“尽职尽责,为民解忧”的锦旗,感谢巡察组为自己解决了一件困扰已久的烦心事。
土地纠纷巧化解,巡察为民解烦忧
“非常感谢你们,为我们办了一件大实事,原以为巡察组离我们老百姓很远,没想到也能围着老百姓转!”8月4日,广州市区级交叉巡察第14组接到中新镇霞迳村村民萧女士的致谢电话。
7月29日,巡察组联络员接到了群众的来电。“你好,请问是巡察组吗?我有件事要反映,我的邻居程某东硬底化路面时占用了我家的地,还堵了我家鱼塘出水口,请求你们帮我处理……。”电话的那头,中新镇霞迳村村民萧某激动地诉说着她的情况。
挂断电话后,巡察组迅速安排组员到现场核实情况。经了解,原来争议地由萧某家承包使用,本是一条水沟,2010年程某和萧某家公友好协商将水沟改成暗沟,铺上泥土方便人车通行,2021年程某个人出资将泥路硬底化并种上树木,堵住了萧某家鱼塘出水口,因此两家产生了纠纷,1年来双方矛盾未能调和,萧某便打电话给了巡察组反映情况。
针对此问题,巡察组与萧某、程某及霞迳村村委书记崔某进行面对面协商,现场你一言我一语,双方互不相让,调解一度搁浅。“你们两家是邻居,抬头不见低头见,邻里乡亲的感情始终存在,理应互相理解、互相帮助。程某占用邻家地为先,应该主动退一步,移走树木,疏通堵住的鱼塘出水口;萧某也要多为邻居考虑,方便其出行,鱼塘出水口疏通后,能增加鱼塘收益。”巡察组联络员的一番话,说到了两个人心坎上,双方同意和解。
但好事多磨,萧某当天同意和解后,没过几天后反悔了,她依然心存芥蒂,认为协商结果和预期不同,也怕程某出尔反尔。巡察组联络员依然耐心劝说道:“萧女士,您的心情我了解,但该事尽快解决对双方都好,我们也会督促对方签订书面协议。”终于萧某同意协商和解。
9月7日,在巡察干部和霞迳村干部的见证下,萧某和程某签订争议地处理协议书,约定争议地属于萧某家所有,程某移走树木,修好鱼塘排水口,硬底路面维持原状方便人车通行,如遇征收水泥路段建设费补偿款四六分成(萧某家占4成、程某家占6成)。最终,在巡察干部和村委干部的见证下,萧某和程某双方握手言和,并于9月15日完成树木迁移及鱼塘排水口修缮。
集体资金入私账,巡察利剑破难题
“真没想到巡察组进驻短短一个来月,就帮助我们解决了五年多以来都没有解决的问题,真的非常之感谢巡察组,为我们啃下了基层管理的一块硬骨头!”增城区石滩镇上塘村某村干部高兴地说道。
今年7月底,增城区委第一巡察组进驻石滩镇,通过来信、来电等渠道,收到某村干部、群众强烈反映,石滩镇上塘村某经济合作社未按规定及时将社集体收入存入社集体账户,且经济合作社账务不移交镇管理,形成基层资金管理漏洞,请求巡察组帮忙推动解决。
巡察组高度重视,调取相关财务资料,经多方了解,彻底摸清问题来龙去脉,掌握实情。在查实集体资金入私账的相关事宜后,增城区监委向石滩镇发出监察建议书,督促落实整改。经石滩镇有关部门多次协调和督促,截至2022年8月,尚有部分款项仍未退回经济合作社集体账户, 经济合作社账务仍未移交镇管理。
为推动该问题彻底解决,巡察组多次与有关部门沟通交流,进一步理清事情脉络,共同寻找解决问题突破口。8月30日上午,巡察组专门组织相关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耐心解释政策,阐明问题严重性,综合研判对症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约谈提醒,压实整改责任,要求务必整改到位。在巡察组的推动下,经多方共同努力,相关村社干部均深刻认识到行为的错误性和严重性,不再抱有侥幸心理,表示愿意马上配合做好整改,尽快消除恶劣影响。当天下午,该经济合作社主动将相关账务移交石滩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会计组)管理,剩余款项也在3天内全部退回。
为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巡察组要求石滩镇各村和各合作社要从农村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出发,把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作为农村工作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深化以案促改,举一反三,汲取教训,查缺补漏,建章立制,确保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运行。
把百姓关心的事一件件办好,是共产党人的共同心愿。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工作过程中,把解决群众的揪心事、烦心事作为己任,在为群众全力解决实际民生问题的同时,督促基层党组织牢固树立为民意识,提升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积极主动推动群众关切的“民生小事”,巡察联系群众纽带功得到有效发挥。
(供稿部门:区委巡察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