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工作机构 > 区纪委监委机关 > 区纪委监委机关 > 首页 > 工作动态
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积极探索 切实发挥“驻”的优势
来源:区纪委监委机关   发布时间:2022-06-02 17:30 
【字号: 小】
 

  为进一步提升派驻工作质效,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派驻一组紧紧围绕自身职责,结合工作实际,强化“贴身”监督、精准监督,“驻”牢监督执纪问责的坚实之路。

  积极融入驻在单位,精准护航发展。驻点办公以来,派驻一组通过调阅资料、“面对面会商”等途径,迅速了解熟悉驻在单位(监督检查联系单位)的基本职能职责、人员配备等情况,为开展监督工作做好准备。同时,通过适当列席驻在单位党组会议、工作会议的方式,了解熟悉监督联系单位基本工作机制、决策情况等。针对驻在单位(监督检查联系单位)特点,主动融入、贴身监督,切实把监督这个第一职责做实做细,提升派驻监督实效。驻点办公以来,派驻一组负责人列席驻在单位党组会议共2次,参加专题工作督导3次。

  完善监督联动机制,提升工作质效。驻点办公以来,派驻一组通过定期“面对面”会商、重要情况通报、实地走访等方式,在开展好驻点监督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机制体制。一是及时与区民政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公安分局、共青团广州市增城区委员会、区科学技术协会、区邮政局、宁西街等联系单位的党委(党组)、纪(工)委对接联系,及时了解监督联系单位各项监督工作进展情况,截至目前共召开座谈会7次;二是充分发挥“室组地”联动优势,会同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机关纪委、宁西街纪工委等监督联系单位开展疫情防控等各项专项监督检查工作,截至目前共发现问题17个,已全部督促完成整改。

  健全监督协作机制,汇聚监督力量。驻点办公以来,为发挥“近距离、全天候”的独特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在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中开展协作配合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派驻一组配合越秀区监察委员会、黄埔区监察委员会、清远市纪委监委向区民政局、区公安分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监督联系单位印发协查函共11份,实现共享、共管、共商,健全和强化监督协作机制,较好地提升线索查办效率,充分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

  夯实理论法规基础,提高履职能力。驻点办公以来,为深化组内成员对派驻监督基础理论的认识。派驻一组组织全体成员认真学习党章和党内法规、关于派驻机构和派驻监督工作的基本规定及委主要领导《在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等重要文件。同时,针对党章第四十五条、《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条例》第六章、《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八条等文件中对派驻机构的明确规定进行重点学习,截至目前共组织专题学习讨论会议3次。

  接下来工作中,派驻一组将深入推进驻点监督模式,加大协作监督力度,让驻点监督成为提升日常监督质效的重要举措。

  (供稿: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监察组童)


微信扫一扫,
分享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