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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抓实监督职能导向,发挥派驻“探头”作用
来源:区纪委监委机关   发布时间:2022-05-10 1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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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始终把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的职能作为监督检查工作的导向,统筹推进专项整治治监督、日常派驻监督、巡察整改监督,严格落实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定期回头看等四个环节中的各项工作要求,持续深化“三转”,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发挥派驻组监督检查“探头”作用。

  抓牢专项整治监督

  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根据区委、区纪委监委有关工作部署,到联系镇街、单位及其下属机构实地开展专项整治监督检查、疫情防控常态化及隔离酒店专项监督、“四项治理”专项监督等多项重点工作专项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各单位对照各专项工作关于问题查摆、整改落实、台账管理及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工作中的责任落实情况,提升监督工作针对性。结合监督检查台账与定期回头看的情况,对于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如问题原因分析不透彻、落实整改不彻底等,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当面向相关责任人反馈并建议相关单位建立问题台账,要求及时报告整改情况,切实推动上级党委和区委各项重大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为增城区平稳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抓紧日常派驻监督

  一是通过列席区残联、区妇联等监督单位专题民主生活会,紧紧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存在问题、班子成员廉洁自律和工作作风以及上一次民主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整改工作等情况进行监督,对会议的程序性、民主性、“辣味度”进行把关。对于会议重形式、走过场,不符合要求的,及时做到叫停会议、纠正问题,确保会议质量,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落实落细。

  二是不定期与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及重点工作主要负责人沟通谈话,就党风廉政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一岗双责”履职情况等内容交换意见,从纪检监察职责出发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建议,推动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扛起主体责任,有针对性地深化改革、完善制度。自调整监督联系单位以来,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积极联系监督单位,通过调阅“三定”方案、组织监督单位纪检组座谈、与班子成员沟通谈话等方式,迅速掌握监督单位基本情况,为后续监督工作找准落脚点。

  抓细巡察整改监督

  推动监督单位党组(党委)提高站位认识,自觉把抓巡察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任务和实际行动。如针对区规自局、区交通运输局正在开展的巡察工作,巡察前,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积极参与巡察动员会,认真学习巡视巡察工作的部署要求,熟知本次巡察任务、巡察程序等内容;巡察中,与巡察组加强沟通联系,支持与配合巡察组工作,督促党组书记担起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进一步压紧压实党组主体责任,全力确保巡察工作顺利开展;巡察后,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将结合巡察情况、巡察问题线索,将监督单位的整改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综合研判监督单位政治生态,认真查找制度建设、人员管理等方面的漏洞,推动完善制度和管理,巩固巡察成果。



(供稿人: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陈彤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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