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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陂头村党总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潮杰等2人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用于无公务接待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
来源:增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2-12-02 1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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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中秋节期间,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陂头村向某商店购买月饼,用于慰问村两委干部、社干部、保洁人员、残疾人、五保户、优抚对象等139人。该村在与某商店结算时虚加139盒月饼,套用1.7万元购买芙蓉王香烟、轩尼诗酒,用于该村、社干部外出就餐。陂头村以办理村务为名,通过虚增月饼盒数的方式虚列开支,用公款购买高档烟酒用于无公务接待吃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时任陂头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钟潮杰、时任陂头村党支部委员、村委委员罗美兰对此负有责任。2022年10月,钟潮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罗美兰免于党纪处分,给予诫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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