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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永和开发公司原党支部书记朱凤女违规组织支部党员公款用餐及发放误餐交通补助问题
来源:增城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2-06 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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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8月至11月期间,时任永和开发公司党支部书记朱凤女组织永和开发公司党支部每月一次召开纪律教育学习月党支部学习会议,并于会后组织参会人员用餐,费用总金额2200元。此外,2016年10月26日,永和开发公司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会议后,按照100元/人的标准向与会11人发放误餐交通补助合计1100元。上述餐费及误餐交通补助费用合计人民币3300元,在永和开发公司进行报销。朱凤女时任永和开发公司党支部书记,对组织支部党员公款用餐及发放误餐交通补助的问题负有直接责任。2019年11月25日,朱凤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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