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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城区中新镇山美村东向社山吓耕地(第二次)发包招标公告

2019-08-05 来源: 中新镇农村集体资产和小额工程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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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中新镇农村集体资产和小额工程交易中心受增城区中新镇山美村东向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19-08-14 10:00在中新镇农村集体资产和小额工程交易中心(中新镇中福路40号)对山美村东向社山吓耕地(第二次)发包项目(项目编号:山美村交﹝2019﹞00002号)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单位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耕地,面积约36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山美村东向社山吓;

  3、资产使用范围:依法用于农业;

  4、租赁/承包期限:15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免租期/基建期:无;

  5、交易底价:1000元/年/亩;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年一次收取,每年的7日前交付当年的租金;

  7、租金递增方式:每 5 年递增 10%;

  8、交易保证金为¥10000元,以现金形式于2019-8-14 10:00前交付给山美村东向社。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宗交易,若未成功竞得,可以竞投其他交易。未能中标的竞投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交易活动结束后当天予以原额退回;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未按附件《耕地承包合同》与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为¥首年租金,在投标人竞得资产后交易保证金将自动转化为合同履行保证金(注:竞投时缴纳的竞投保证金转为合同履行保证金,不足部分补足,多出部分退回,并收回原收据,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据)。

  10、合同签订后7天内缴纳合同履行保证金,拖欠租金30天后没收合同履行保证金,合同违约后按每天/‰计算违约金,如需续租则必须在合同期满前30天提出申请,合同期满后1天完成场地清理。

  11.其他说明:承包期内,如遇征收,土地、青苗补偿费归发包方。

  12.资产交付时间:承包方付清发包方合同履行保证金及当期承包款当天。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每次举牌递增100元/年/亩,按照不低于底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19-08-05 至2019-08-13 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中新镇农村集体资产和小额工程交易中心或山美村东向社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1、身份证明材料

  (1)自然人竞投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委托须出具公证处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2)企业竞投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公司盖章的委托书等;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有意投标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19-08-14 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1)自然人竞投须提供身份证原件;

  (2)企业竞投提供法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注意事项

  竞投人报名签字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交易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交易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交易中心概不负责。

  九、免责声明

  本交易中心及中新镇人民政府不对进场交易的农村集体资产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十、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中新镇山美村东向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陈先生 联系电话:13570254769

  交易机构名称:中新镇农村集体资产和小额工程交易中心

  联系地址:中新镇中福路40号(镇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小姐 联系电话:020-32966773

  附件: 《耕地承包合同》模板

中新镇农村集体资产和小额工程交易中心

2019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