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受增城区新塘镇田心村上东、向南、向北、黄屋、鹤海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定于2023年08月02日上午10:00在新塘镇人民政府对增城区新塘镇田心村上东、向南、向北、黄屋、鹤海股份经济合作社的田园综合地块出租项目(项目编号:田心村向南LX20230001)进行招投标,本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进行,欢迎有意参加的人士前来竞价。
一、项目基本情况
1、资产类型及面积:耕地,资产交易面积461.94亩(其中上东社114.49亩,向南社146.9亩,向北社103.3亩,黄屋社44.6亩,鹤海社52.65亩);
2、标的物所在位置:新塘镇田心村;
3、资产使用范围:农业(意向用途:农业种植);
4、租赁/承包期限:20年;
5、交易底价:1500元/年/亩;
6、租金收取方式:租金按每年收取一次;
7、租金递增方式:前五年不递增,第六年开始每五年递增6%;
8、交易保证金:¥500000.00元(大写:伍拾万元整),以存款或转账形式在竞投会前缴纳至账户名: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田心村田心股份经济合作社;开户行:广州农商银行白石支行;账号:04221840000000216; (不接受竞投人委托以其他主体的名义报名或缴款)。若竞得人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规定时间内未与村、社集体经济组织签订合同的,视为放弃本次交易,所缴纳的交易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9、合同履行保证金:无。
10、交易所需的税费由(承租方)承担。
二、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增城区新塘镇田心村上东、向南、向北、黄屋、鹤海股份经济合作社对投标人的其他要求条件:乙方确保属于从事农业方面的相关企业、注册资金需1000万及以上,前五年乙方需种植国家级科研单位旗下航天水稻等粮食作物。
三、本次项目采用现场举牌竞价方式竞投,交易底价为1500元/年/亩,每次举牌增幅不少于100元/年/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报名及咨询
竞投人可于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8月01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资料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镇政府西楼一楼)进行报名或咨询。
五、报名资料
竞投人报名时必须提交以下资料:
⑴身份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委托书等);
⑵交易保证金凭证。
六、实地查看
本次交易集中看现场时间:2023年07月25日至2023年08月01日上午9:00至 11:30,下午2:30至4:30(节假日除外),集中地点:新塘镇田心村委会,有意投标者请提前预约,按时到达。有意竞投者请亲自实地看现场,未看现场的投标者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投标者一旦中标,即视为对标的物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经确认竞投资格的竞投人请于2023年08月02日上午10:00前,携带相关资料到交易现场参与招投标会,逾期恕不接受,携带资料明细如下:
⑴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⑵竞投资格确认书。
八、注意事项
1、承租者不得改变土地使用性质,不得修建地上附着物与硬底化,不得改变地形地貌,按合法程序使用土地,严禁用于非农用途;
2、农田周边禁止养殖禽畜;
3、如遇政府征收土地时,承租者必须服从安排,无条件退出,并不作补偿;
4、如需建设必须向相关部门申报审批,按政策依法依规完善手续,所申办的事项以主管审批部门审批为准。
竞投人资格经受理确认后,即视为对标的物现状及招标公告等文件无异议且全部接受,并承诺合法使用标的物,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本中心接受标的物权属人的委托,以本中心的名义发布竞投公告。有关交易的标的物信息均由标的物权属人以书面形式提供,由标的物权属人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竞投意向人在报名参加竞投前应对交易的标的物进行适当的调查,对交易标的物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自行调查了解,独立做出交易判断。交易双方产生任何纠纷,本中心概不负责。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1、双方遵循国家指导思想,执行乡村振兴战略,由村委牵头引进社会力量在广州市增城区田心村打造农旅示范基地。
2、乙方需要选育种植得到国家级科研单位推荐品种及技术支持的品种,其中水稻平均亩产不低于1500公斤/年的能力,乙方需在一年内邀请到国家级科研单位派专家或院士驻点进行农业相关的课题研究。如逾期未进行,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乙方需按照国家EOD模式对田心村进行整体规划,除航天玉米稻种植之外,还需成立航天瓜果,航天蔬菜的育种中心。
4、乙方保证甲方每年在该项目中的收益除租金外(租金以交易中标价为准),甲方在本项目收益中占股20%,乙方在本项目收益中股80%,且乙方保证甲方每年收益分红不低于600元/亩/年即甲方每年租金和收益不低于2100元/亩/年。甲方对乙方可能产生亏损无需承担责任。
十、本次投标活动细则的一切解释权归新塘镇田心村上东、向南、向北、黄屋、鹤海股份经济合作社所有。
十一、联系方式
资产所属单位:增城区新塘镇田心村上东、向南、向北、黄屋、鹤海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13928977899
交易机构名称: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联系地址:新塘镇政府西楼一楼
联系电话:020-82702510
新塘镇综合保障中心(农村集体资产组)
2023年0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