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关于开展水中生化需氧量和化学需氧量实验室能力考核的通知(2021年第一轮)》(总站质管字[2021]122号)的要求,我局李彦麒、刘伟次同志参加水中生化需氧量实验室能力考核、刘文筠、黎翠萍同志参加水中化学需氧量实验室能力考核,评价结果为满意。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分局
2021年7月23日
附件1:2021年BOD能力证书(单位).pdf
附件2:2021年BOD能力证书(李彦麒、刘伟次).pdf
附件3:2021年COD能力证书(单位).pdf
附件4:2021年COD能力证书(刘文筠、黎翠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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