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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穗增环催告〔2020〕265号)送达公告

2020-06-18 来源: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字号:

增城市发兴橡塑有限公司:

      对你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我局于2019年11月15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穗增环罚〔2019〕405号)。你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又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

      因无法通过直接、邮寄等其他方式向你送达《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穗增环催告〔2020〕265号),依据《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第五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在广州市增城区政府门户网站向你公告送达。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领取该催告书,逾期即视为送达。

      如对催告有异议,你可在公告期满后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陈述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

      特此公告

      附件:《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穗增环催告〔2020〕265号).pdf

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增城区分局

2020年6月18日

联系人:赖潜浪  周建明;联系电话:82666213

地  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岗前西路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