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增城区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程序,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农民公平分享土地增值收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厅字〔2022〕34号)、《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税〔2016〕41号)、《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关于延续实施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52号)、《广东省土地管理改革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广东省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3〕4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地域实际,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开展了《广州市增城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实施细则(试行)》研究编制工作,形成了《广州市增城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众征求修改意见。
一、征求意见时间:2024年10月16日至10月26日。
二、公众获得征求意见稿全文的途径:点击本文附件下载。
三、公众提出意见和建议的途径: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zcghzyjlyk@gz.gov.cn。
(二)拨打电话: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联系人:罗小姐,联系电话:020-82629819。
(三)书面信函:邮寄至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1206办公室,邮编511300。
公众在提交意见时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必要时进一步联系。
特此公告。
附件:1.增城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土地增值收益调节金征管实施细则(试行)(征求公众意见稿).docx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4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