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切实加强传统风貌建筑的保护利用,传承地域特色建筑文化,我局组织编制了《增城区传统风貌建筑保护利用图则》,根据《广州市传统风貌建筑保护规定》,现将成果向社会公示,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规划公示期为30天,自2024年7月29日至2024年8月27日止。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公示时间内向我单位反馈。
1.该图仅为示意图,以最后审批为准。
2.意见反馈方式:
(1)信函反馈,请邮寄至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道光明西路108号,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耕地保护和村庄规划科,电话:020-82629139。
(2)网上反馈,请发送至电子邮箱:82629932@gz.gov.cn。
3.信函反馈意见邮戳日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网上反馈意见发表时间不应超过公示期限最后一天24:00,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4.有效反馈意见:注明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或不完整无法及时进一步核对有关情况,逾期视为无效意见,不予采纳。
5.查询网址:增城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c.gov.cn/。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