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股份经济合作社:
经区政府批准(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股份经济合作社3704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同意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股份经济联合社收回广州市增城区新塘镇东华村新村头股份经济合作社的3704平方米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增集用2002字第0200996号)。现请你们社在收到本通知后,持相关材料前往区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依法办理不动产登记。
特此通知。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4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