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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塘镇荔新公路南侧7.510亩地块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审查意见的复函

2023-04-28 来源: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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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增城区土地开发储备中心:

  位于新塘镇荔新公路南侧7.510亩的工业用地项目建筑工程设计方案及有关资料收悉。依据《广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广州市城乡规划程序规定》、《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5351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府办规〔2022〕5号),经审查,现函复如下:

  一、本地块总用地面积5006.74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4999.29平方米,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M1)。经技术审查,现编制的建筑工程设计方案符合技术规范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该规划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为:

  (一)容积率3.20(以4999.29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二)建筑密度33.6%(以4999.29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三)绿地率2.2%(以4999.29平方米可建设用地面积计算)。

  (四)总建筑面积18847平方米,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16015平方米,其中:工业建筑面积13830平方米,办公建筑面积2185平方米。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2832平方米,均为地下室及设备用房。

  (五)规划配建地面机动车停车车位70个,均为地下。停车泊位位置如总平面规划图所标示。

  三、原则同意建筑的平面布局位置,建筑间距、建筑退界,具体建筑间距及建筑退界如总平面规划图所示,可作为单体报建方案预审查及测量放线内业的参考依据,建筑间距、建筑退界应符合规划条件、《广州市城乡规划技术规定》的要求。

  四、民用建筑应配建人防地下室或易地建设人防工程(具体要求以区人防办意见为准),应严格按照《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防办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自然资源厅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20〕27号)等相关要求落实,按程序办理人防报建手续。

  五、方案中各工业用房应严格按照《广州市提高工业用地利用效率实施办法》(穗府办规〔2022〕5号)有关工业大厦楼层荷载和配置货梯标准落实,普通工业用房(不含配套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首层地面荷载不低于1200公斤/平方米,二、三层楼层荷载不低于800公斤/平方米,四层以上楼层荷载不低于650公斤/平方米;每栋建筑至少配置2台载重3吨以上的货梯。

  六、附件所示地块项目建筑工程设计平面方案为推荐方案,地块土地竞得人后期可凭该意见办理报建手续,亦可根据生产实际需要优化调整方案,具体项目调整方案应符合穗规划资源业务函〔2023〕5351号建设用地规划条件及相关技术规范要求。

  专此函复。

  附件:新塘镇荔新公路南侧7.510亩用地总规划图.pdf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