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经审查,现对《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荔湖街道三联村等地块)》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明确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0〕166号),原则同意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审批表(荔湖街道三联村等地块),请各单位依职能严格按该方案落实。
二、项目拟使用预留规模12.0320公顷,共涉及3个地块,位于荔湖街道三联村、荔湖街道西瓜岭村、朱村街道山田村、中新镇慈岭村,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4.6635公顷(其中耕地1.1113公顷)、建设用地6.6007公顷、未利用地0.7678公顷。不涉及“三区三线”成果中的永久基本农田。
三、按要求在30个工作日内做好成果公告,并逐级报送国家土地督察广州局和省自然资源厅备案,同步更新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广州市增城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doc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增城区分局
2023年3月31日